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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布《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全面考核结果

发布时间:2016-11-30 浏览数:1947

来源:中国环境报

  环境保护部公布《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全面考核结果。总体来看,《规划》实施取得良好成效,中央累计投入210多亿元支持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15个省堆存半个世纪的670余万吨铬渣全部处置完毕。但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短期解决难度大,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安全隐患依然较为突出。

  “十二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各地区、各部门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抓手,积极推进《规划》实施,中央累计投入210多亿元支持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全国共淘汰铜冶炼288万吨、铅冶炼381万吨、锌冶炼86万吨、制革3471万标张、铅蓄电池9622万千伏安时,15个省堆存半个世纪的670余万吨铬渣全部处置完毕。

  截至2015年底,全国5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27.7%,《规划》重点项目累计完成89.9%,2012年~2015年平均每年发生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不到3起,与2010年、2011年每年十几起相比明显下降。

  根据考核结果,14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省份中,江苏、浙江2个省份考核等级为优秀,四川、广东、陕西、江西、广西、河南、湖北、青海、甘肃、湖南、云南等11个省(区)考核等级为良好,内蒙古考核等级为合格。17个非重点省份中,重庆、天津、上海、辽宁、山东等5个省(市)考核等级为优秀,福建、宁夏、山西、安徽、贵州、河北等6个省(区)考核等级为良好,黑龙江、吉林、新疆3个省(区)考核等级为合格;北京、海南、西藏3个省(区、市)《规划》任务实施成绩优秀,但因治理任务轻,只检查主要任务完成情况,不参加全国考核评分。

  尽管《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较好,但近30年涉重金属产业的快速扩张造成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高位水平,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短期解决难度大,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安全隐患依然较为突出。

  “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将督促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严格控制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推进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继续加强138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对前期基础好、有利于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给予重点支持,解决一批突出重金属污染问题,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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